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规范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文献资源采购的范围包括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各种视听文献和缩微文献及其它应收藏的文献。
第二条 图书馆文献采购工作实行馆长总体负责、文献采编部、信息技术部具体负责的机制。中文期刊和外文期刊在每年订购前相关负责人需提出采购建议。
第三条 年度文献资源建设预算报告提交之前,馆长需组织各文献类型负责人,根据文献资源的需求分析、以及文献建设的连续性、发展性原则,提出初步的预算方案,经馆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形成文献资源经费预算报告,报请主管校长审定后,提交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第四条 文献资源采购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以及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招采部门认可的其它方式。
第五条 采集范围和标准
1.采购文献应以满足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需要为主,课外需要为辅的原则。保持重要文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坚持从实际出发,避免盲目性和贪多求全。
2.图书馆的藏书应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对重点学科和专业的教学参考书、科研用书、核心刊物,要系统完整,品种齐全,保证复本。基础课及专业相关学科文献因量大面广,要有针对性。
3.文献购置费短缺时,按以下原则处理:保刊减书,保中减外,保学科覆盖面减复本数。
4.与本校专业有关的综合性或专业性工具书,重点采购,一般每种1册(套)。
5.本校师生员工与其它单位合著而本校参加人员为主要责任人(主编或副主编)的凡有正式书号(包括国内统一书号或ISBN 号)的正式出版物,包括教材、专著、译著、文集等印刷型文献以及录像带、光盘等非印刷型文献,要全面收集,每种平均2-3册。
第六条 图书馆文献资源采编员
1.图书馆文献资源采编员至少应具有本科学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文化素养及协调沟通能力,熟悉学校教学科研的整体动态,具有一定的信息收集和对文献信息资源的鉴别能力,熟练操作图书馆管理系统的采购模块。
2.文献资源采编员应当严格依据采购计划完成中西文图书(含电子图书)、中外文期刊、网络数据库及其它电子文献资源的采购工作。
3.文献资源采编员不得参与文献资源供应商组织的任何关于文献资源及采购活动的推荐、打分、评审、投票等活动。
4.图书馆采编员订购文献资源时,需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
5.文献资源采编员在发订前应当通过多种检索方式对待订数据进行查重,尽力避免漏查漏订现象。